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

我天上有个家!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第二节所应许的住处,已被虔诚的领袖们当着是糖果般的来激发信徒服侍主的管道了。在他们的教导里,这天堂住处的构造,形状,和大小,都是要靠着我们在地上的品行,行为和在主里的服侍量而定的。 一个所谓勤劳和忠心的信徒将会得着一间大而美丽的洋房, 作为赏赐。 而一个懒惰,又不忠心,而且又“爱世界”的信徒就休想从神那里得着奖励了。 如果你要在天上有好的住处, 那就要勤劳的传福音,救灵魂哦。。。 不知道你对这些话语是不是很耳熟呢?

在七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小的儿子从教会的少团聚会回来。 脸上带着疑问的问了我一个问题。 当时,我在怀疑可能已经有恐惧进入了他的心。他这样问: “Daddy, 当我到天堂的时侯,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住?” 哈哈。。。 这问题给了我一点安慰。 因为至少我的孩子是带着那小孩般的信心来到他父亲面前争取的。

很明显的,这糖果已被用在他身上来激发他去为主传福音,救灵魂了。以他当时的年龄,他肯定是没有在这一方面服侍到主的。 如果按着这样的教导,他已知道在主那里,他也不配得到主的祝福了。 他回来问这问题是正常的。 这也是人性很点式的本能; 因为人都是需要安全感的。 我当时就回答他说: “孩子啊,你是有福的! 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们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这住处是按着神的恩典已经给了你。”

他立刻回答说: “Daddy, 我知道啊。 我是怕你不知道啦。。。”

哈哈哈。。。 感谢主,他这幼小的年龄也能有这般的信心,给了我一个属天的答案,也给我明白到他能够坦然无惧的来到“爸爸”面前跟父争取他所要的。这样的信心是神所喜悦的。。。 因为神知道有这般信心的人是知道在神那里是有怜悯,慈爱和恩典的。

约翰福音第十四章
1 「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
2 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
3 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
4 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你们也知道。」

哦。。。 从主耶稣嘴唇所出来的话永远是那么温馨的。。。 不附带任何条件,总是充满着肯定和爱。

哈哈。。。 我在天上可有个家哦! 请不要再把祂当骗子哦。。。

4 条评论:

  1. Alan, 以后我们是邻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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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你的孩子很会跟你一起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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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哎呀,慧慧啊, 开玩笑, 刚才你到访的时侯, 我博客到访人数是288, 那是我家的门牌号码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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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lan, no need to take airplane anymore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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