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星期二

被遗忘的咒诅

在基督的体制里,我们往往听了很多关于世人或者是信徒们被咒诅的教导。这些教导多数是关系到我们的行为,或者是我们祖先的所作所为。

在旧约里,神知道以色列人不能守完十诫,就规定他们要献祭。那些离开了神而去跟随别神的人都被咒诅了。那些还跟随着神的以色列人没有被咒诅也不是他们已守完了十诫,而是他们跟随神的指示,献赎罪祭。

加拉太书
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但是当我们的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祂已经为我们偿还了所有的罪,把我们从咒诅中完全赎了出来。因为经上记著说:凡被挂在木头上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当主耶稣拿走我们的咒诅时,祂是完完全全的拿走的。祂所留下来的只有祝福。因为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里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实在的,叫神因我们得荣耀。

可是,使徒保罗,却在加拉太书对那些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传讲别的福音的人,宣告了双重的咒诅。使徒保罗说:无论是谁,或者是从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保罗所传的,就是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这就是新约里唯一,而且是已被遗忘的咒诅。

加拉太书
1: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使徒保罗很希奇加拉太的信徒们很快就离开了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他们的福音,而去跟从别的福音。根据保罗,这并不是什么福音。很明显的,在他们当中,已经有人在做混乱的工作,而且是在更改保罗所传的福音。有人已经在加拉太教会当中用律法来混乱基督的福音。保罗也强调无论是他自己,或者是由天上来的天使(不是由地狱来的哦),若不是传讲他所传的福音,就应当被咒诅。

当时在加拉太教会所发生的事情,现在还是在基督的体制里发生。这其实是属灵里的阴谋,导致信徒们还在纪念那已被主耶稣拿走的咒诅,却忽略了使徒保罗所宣告的双重咒诅。

所以,我宁愿传讲保罗所传的福音,就是藉著基督之恩召我们的福音,也所谓恩典的福音,好让我能够远离这双重咒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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