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 我的民因无知识而灭亡。你弃掉知识,我也必弃掉你,使你不再给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
在阅读这一段经文时,请用新约的精神,透过十字架的过滤而领受其中的启示。我们是被自己的无知与不信而毁灭的。。。是我们自己的信,否决了在主里面当祭司的权利。因为我们以自己的行为来成就神的事情。神的祭司是“因信而称义”而不是“因行称义”的。
父神在基督里已经赐给了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甚至于那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祂也都赐给了我们,皆因我们认识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
我们自己的无知,骄傲与不信,偷窃了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带来给我们的丰盛。因此,这一段经文: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当你有启示时,读起来就特别有意义了! 千万不要尝试去明白我们是如何被偷窃的;因为“偷窃”这两个字的意思是被偷走时,我们是不知道的。。。要不然,何谓偷呢。。。?
只要我们能相信基督的话,智慧和启示的灵会使我们真知道祂。所以呢,信神所差来的(注意哦,是“信神所差来的”哦,不是信人哦。有什么分别呢?这位“神所差来的”已经成就了什么呢。。。?这位“神所差来的”现在又叫什么名呢。。。?),您信祂(“神所差来的”)的话,这就是做神的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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